時尚方程式講毛衣的由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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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時尚方程式》Chaptor 01 不為人知的時尚小故事──毛衣; 摘自時尚方程式一書

筆者(中野香織)一直都以為毛衣的英文是sweater,那麼在英國也一定通用才是,但幾年前筆者旅居英國時,在當地最大的百貨公司,卻找不到叫做「sweater」的商品,陳列許多毛衣的架上,標示的卻是「jumpers」。過幾天,筆者還看到一家叫「Jumpers」的店,走近一看發現原來這是一間毛衣專賣店,才知道在英國毛衣稱為「jumpers」。

那我們所熟知的運動(工作)外套(jumpers),在英國是叫做什麼呢?毛衣專賣店的店員說,「那是sports jacket啦!」,而筆者其實是要找套頭毛衣(turtleneck),畫了張衣領外翻的圖給店員看,「啊,你要找翻領(polo-neck)的毛衣是嗎?」筆者才終於買到正確的東西。

英式英文中也有所謂的「sweater」,但當地人卻不用這個字,到底是為什麼呢?在《牛津字典》中,這個字有著「發汗物品」的意思,以往指的是「低工資的重度勞動工作者」(或是高勞力的人)。一直到了1828年,才又有了「促進發汗的服裝」之意,但不是指人的服裝,而是給馬匹穿的衣服(可能是棉被之類)。

雖然在十九世紀末,「sweater」被普遍認為是體育服裝,尤其是騎腳踏車的服裝,但從1900年《裁縫雜誌》(Taylor & Cutter)上的一句話:「不論是誰穿上這種衣服,看起來都像個不懂禮儀的笨蛋」,我們可以了解,當時的「sweater」並非正式的社交服裝。

而溫莎公爵還是皇太子時,卻成功地改變了它的形象。1922年,他一身幾何圖案的編織毛衣與花呢燈籠褲,出現在貴族高爾夫俱樂部,讓人印象深刻。根據《紳士百科:二十世紀的男性時尚》(Esquire's Encyclopedia of Twentieth Century Men's Fashion; ISBN 0070554803)一書,「光靠一個人的力量,英國皇太子的光芒照亮了整個蘇格蘭海外的費爾島(Fair Island)※」,所以後來人們將晉升社交服裝階級的毛衣,稱為費爾毛衣(Fair Isle)。

現代毛衣始祖的費爾毛衣、蘇格蘭阿朗島的艾倫毛衣(Aran Tweed),以及英國千諾群島(Channel Islands)的耿西毛衣(Guernsey),並稱漁人毛衣(fisherman sweater),是漁夫們的工作服,不只因為未脫脂羊毛織成的毛衣含有油脂,因此十分防水,非常適合捕魚;而毛衣上獨特的編織圖案也有家紋的作用,萬一漁夫們遇難,可以靠毛衣上的圖案來辨認身份。

在1920年代照亮費爾島的,其實是將英國皇太子視為時尚教主的美國人們。美國式的「sweater」是以脫脂後的羊毛織成,「sweater」背後有著漁夫的悲慘故事與揮汗如雨的歷史,難怪英國人會認為「只有外國人才將『sweater』掛在嘴邊」。

※費爾島地處蘇格蘭北方的奧克尼(Orkney)與謝特蘭(Shetland)群島之間,人煙十分稀少。

Flickr看Knit + Jumpers的照片 /Knit+turtleneck / Knit+Aran+Tweed / Knit+Guernse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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