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.0528 灰狗巴士環美旅程(01) 出發:從紐約前往費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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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轉眼:大旅行的出發日,也過去快要十年了~2003年5月27日出發的,今年已經2012年,本來mook上刊載的欄位「線上探險」,也全數拿下來了(啊呀!忘了留存紀念),從舊光碟裡整理了當時的日記和照片,就為了十週年的紀念刊登在這邊吧!當時的電腦只有1024解析度,圖片都好小呵~

真正離開家到美國讀書之前,我看了一本書叫做「環遊美國」他是台英出的「知性之旅」系列,民國77年9月初版,81年2月4版,是一本圖書館的書,我沒辦法記得所有的事情,但對於書中的環遊路徑卻一直記得很清楚,他正是一個大O型,分成四段旅程,留學的時候就把這個旅程放在圓夢的計畫當中,一開始是想要一個人坐火車,可是不斷的聽到火車誤點還有行程很難接續的情況,後來就變成了灰狗巴士。老爸老媽准我旅行,但是條件是要有一個伴(大概也是半強迫的希望我認真的談個戀愛吧!)

結果學長介紹,就遇到了彼得。三月開始認真的討論行程,安排房子出租,打點地圖,旅費(找出版社寫稿,找作家幫忙攝影),算計好一切之後,終於在學期結束後出發了。(阿是~因為本業是做flash,還弄了一個會按時間表走的行程地圖)底下就是當時寫給出版社的文章。

藍色的部份就是和過去的自己對話吧~也做一個紀錄。

1. 出發與離開

旅行出發的第一天,應該很有紀念意義吧?其實,也不過就是很平凡的一天,因為旅伴是畢業了,房子沒有必要續租,家當也簡單打包整齊,順便拿回押金增補旅費,所以出發前一天,是睡在空蕩蕩的屋子裡,很有那種「再也無家可歸」的感覺,說實在,現在回想起來,當年的旅伴行李還是打得太大包了,整個就是背包菜鳥啊!連zip機,cd隨身聽和音樂光碟都帶了,我自己也是,妄想一個側背包和雙肩小電腦包就能搞定一切?實在是傻得可以,而且就穿著夾腳拖鞋出發了。

唯一慶幸的是,為了旅行去買了一件風衣是對的。後來發現非常管用啊!還有,出發前回了一趟公寓也是對的,雖然把室友吵起來很對不起,但是她也非常難忘的替我們兩個留下了一張行前紀念照!青春啊!

旅行的第一天,第二天,漸漸的就會是第十天,或是第三十天,可是做每件事都會有第一天吧,我的旅行第一天,是半夜三點在彼得家才睡(搬家.最後打掃),早上六點起來,七點半跟房東拿回保證金,八點出門,第一站不是灰狗巴士42街總站,卻是我家,因為這個…這個…(低頭挖洞)我忘了帶一條USB線,還有…還有…我們決定有些東西不要帶去旅行的,也可以放我家。

八點出門之後,九點到我家樓下,卻沒有鑰匙(房間sublet出去了,所以鑰匙就留在家裡)sublet就是短期出租的意思,卡在自己家大門,狂按門鈴(洞越挖越深),然後剛好鄰居出門買菜開了樓下大門,繼續爬上去狂敲門(洞快挖到地心了),還打電話,最後忽然,雄雄,才想起來可以找super拿鑰匙,美國人叫公寓管理員叫super,拿到鑰匙進了房門一看,家裡是有人,不過前十分鐘在鈴聲狂響時,正好睡得跟…跟某種深海生物很像。

花了1小時,重新調整背包重心(重的東西一定要在上方,左右均衡,不然肩膀會斷掉),順便上一下體重計。哇喔!彼得背包: 20公斤,我背包:10公斤。

International AmeriPass

接著又去citiBank花旗銀行轉帳領現金,再去灰狗巴士42街的international office國際服務處買外國人用通吃票International AmeriPass,原本預定9:00的車到費城,就因為這些作業頗花了一些時間,而改成1:00的車到費城。

買灰狗票的印象我還很清楚,因為這不是人人都可以來的辦公室,長年在地下工作的地方,兩個像電影中的小辦公桌,還有像是上一世紀的手寫收據和pass證明,一邊寫一邊喃喃謹慎的售票大媽,好心的問我們的行程。卻忘了算正確的天數,我們也沒有算,壓根到了行程最後才發現5/27~8/27並不是90天!可是她真的賣的是90天啊!

上車的時候特別緊張,擔心是女司機(請女性同胞不要見怪,灰狗巴士要是女司機掌方向盤的話,迷路率聽說很高),還好是一位華人司機,長得蠻喜寶的。一路平安(連車上廁所都還沒機會使用),幹掉五顆酸梅後在下午的微雨中到了費城。

費城大約是電影裡的樣子,差不了多少,車子下在中國城一帶,一早上的忙碌,害我們肚子雄壯的奏出咕嚕咕嚕奏鳴曲,人生地不熟,還是從麥當勞開始吧,就去了一個Gallery Mall吃麥當勞,還去了Kmart買彼得的便宜涼鞋。

旅行上路,替旅伴買涼鞋,好像也變成後來旅行的模式了~

然後上公車38,殺往謎中的青年旅館Chamounix Mansion Youth Hostel(以下簡稱CMYH)。此謎字何來,來自這家旅館沒有「門牌號碼」,也沒有街名,在網站上全地址只有West Fairmount Park, Philadelphia, PA 19131。這不是很靠夭嗎?不過他們寫怎麼去Hostel寫得是很清楚啦,又那麼便宜,一晚才$15,再說,網站上還說這是一棟古蹟咧,我們要做的事也只有找到正確公車,接著走路到CMYH就好了。

這一上公車乖乖不得了,才問司機說有沒有到Ford and Cranston Road,車上就有一個老伯說: Hostel(青年旅館)? 然後我就很認命的跟老伯亂聊起來(為什麼我老是遇到愛搭訕的老伯呢?)車子開呀開,經過了費城博物館,經過了鐵路來到費城的蠻荒廢屋區,剝落的牆,半塌的前廊,封住的窗戶和門,就跟鬼街差不多,老伯悄悄的皺眉說:「這一帶…」然後比一個大姆指往下的手勢。

還好這一區之後就是漂亮的費芒特公園。此公園號稱全世界最大的”城市”公園,其實…應該是森林區吧!路上還有小心野鹿的標誌(公車不給停所以沒拍到)。車子越開我們越心驚,阿是要開到公園雲深不知處,方有Hostel嗎? 噹!此非正確答案,正確答案是,下車後要繼續走到「樹」深不知處,方有Hostel。

兩個長了腳的20斤行李還有10斤行李,就在毛毛雨中,還有我的「夭壽」聲中,走了一段很長的車道,再穿過一個隧道,左轉,上了西費芒特公園裡綠樹林立的公園步道,沿著Chamounix Drive翹茅斯大道不停的走,正在那種「永遠也走不到」的感覺越來越濃厚,或是小腿準備不自主抽動的時候,路終於到了盡頭,謎中的CMYH就在那裡,1799年會選在這裡蓋房子的人,要不是沒朋友,就一定是很孤僻吧!

整整走了1miles啊!查google map真的就是走進去公園裡,非常特別的青年旅館!地圖寫走路約21分鐘,真的走起來大概要半小時左右。中間還會經過網球場,馬場。

第一天的黃昏,在微雨中傳來很奇妙的花香,進了CMYH,就像是進了博物館裡完整保存的老屋一樣,什麼都是古蹟的感覺,熱熱的,舊舊的,一點點昏昏暗暗但是光線充足,地板吱吱叫,很愉快的跟咳個不停的櫃台值日生Erin付了錢,租了床套(*1),前往閣樓裡的mixed dorm(*2) (4 beds),越往上爬就感覺屋子越老,房內天花板低的讓我想起紅髮安妮,我矮不隆咚沒有問題,彼得總計他撞到過很快要滿十次了,我們室友是一對法國來的學生,男的叫吉拉,女的叫賣爛妮,英文不好可是遇到我,也著實狂聊了一番。

20斤的行李總算沒有腳了,那兩隻腳的主人肚子裡面有一份大麥克餐,晚上九點半就在奇怪的床套裡昏迷了,至於10公斤行李的主人也因為法國人熄燈就乖乖睡覺了。

對了!CMYH有提供網路,不過是要餵鈔票那種,五分鐘一美元,還是用撥接,那不是死人嗎?還把電腦包起來,所以我們就沒有上網了。

現在2012年想想,真的應該好好介紹一下這家特殊的青年旅館

Chamounix Mansion Youth Hostel翹茅斯青年旅館

最早關於這家旅館的地契紀錄可以追溯到1677年,也就是清康熙十六年(真的真的~很久很久以前),由John和Andreas Wheeler家族購買的400畝地,1699年分家,接下來就到了1776年分得更細,主要27英畝的產權是在1799年以2250美元出售的。也是這一年開始在上興建建物,所以上面的歷史古蹟招牌,是從這一年開始。一開始的翹茅斯農莊正式落成時間是1802年,第一任屋主是費城的富商George Plumsted,因為他不喜歡城內的擁擠,疾病傳染,還有暑熱,才決定在這森林中居住。(對不起~我誤會你有自閉症!)當時這房子後面沒有高架橋,旁邊就是小河,而且前面已經被整理為公園,是一個非常好的居住地啊!

George Plumsted決定了主建物的風格,包括前廊,圓形立牆,屋頂,拱廊,還有閣樓,地下室的廚房。這是當時典型的美國「聯邦建築」風格。雖然房子後來裡面幾乎都換了,但烤爐還有格居依然是保留著。不過這第一任屋主住到這邊之後,因為經商欠債了4萬美元,39歲就急病而亡,她太太為了養四個小孩,只好把家裏值錢的都變賣了,最後房子也落得拍賣下場,第二任屋主是法律書籍的出版商Benjamin Johnson,以4498美金買下,但是1828年他也經商不當,過世之後這房子又落得拍賣下場,在1830年由第三任屋主Joseph Warner收購,這一年開始稱他為Chamounix Mansion。

1853年第四任屋主Topliff Johnson來了,可能因為家族人多,大舉的擴建,據資料顯示,大概把房子加大了一倍,還另建了馬房等等,這一年是清咸丰三年,也是畫家梵谷出生的那一年,翹茅斯青年旅館的規模大致底定了。1867年因為該地被賓州議會畫入費蒙公園的保護區,被收購為公有財產,但是怎麼處理這老房子一直沒有結論,就任其靜靜的站在森林裡破敗。暑假期間勉強用作學校活動場地之外,1950年後,就宣告真正的年久失修,快要傾倒了。還好當時費城的青年旅館協會與費蒙公園管理局提議,並取得管理局長Hal Noble的認可,把它納入古蹟而且盡心修復,運作成費城最特別的青年旅館,就是大家今天看到的風貌。

他在「青年旅館」守則上也保持的古蹟的態度,例如堅持有lock out時間(早上10點到下午5點間清場,不能留在旅館),還有要領那古老的「床套」來睡…當然老屋子的一切它都有,嘎嘎響的樓梯,昏暗的大窗,還好水電保養的還不錯。巨大的地下室廚房還真的是開了眼界(還有一台鋼琴吆!),而2012年的現在,一個床位依然只要$23美金!還有可能住到private room!說實在,他有很多好處的!很多人都說這應該是一家B&B不是Hostel。不過要到哪裡才能再找到這樣200年的老房子可以住呢!真的很慶幸當時選了這家旅館。

我愛老房子,愛到當時這張照片不願意供給雜誌社。就這樣默默的帶著「出發」的氣息,一直陪伴我到2013年來回味。照片裡的這張長椅至今還在原位。

好啦!費城的第一天,在觀察費城人的形容詞中,我會說:友善。在觀察費城街道的形容詞中,我會說:路牌真讚!(好想偷一個回家),路牌清晰(路名大,「街」字小),還有左右是幾號到幾號的指示,真是讚到不行!第二天目前才進行到一半,我們從費城博物館一直走到賓州大學建築系的電腦教室上網,走了3.25 miles呀!旅行,是一件辛苦的事,不過至少今天不用伺候行李走路(可是要伺候Laptop(*3)走路…阿嗚!),能夠愉快的到處走走,體驗小腿酸痛不自主顫抖的感覺,不是挺妙的嗎?

  • (*1)所謂床套就是linens,類似床單布做成的睡袋;你可以自己用兩張床單做一個口袋,這就是床套了。睡通鋪的話,通常除了床套之外,也要領床單跟枕頭套自己鋪床;美式的床單是有兩層的,一層有鬆緊帶,叫做fitted,床墊套,另一層才是平平的床單,要睡的時候要睡在「平平的床單跟床墊套之中」才正確。大部份青年旅館都沒有「被子」,而是「粗的薄毯子」,所以你直接蓋粗毯子的話,會很癢喔!那自己帶睡袋行嗎?百分之九十九的青年旅館都不準你在床上用睡袋,這樣很髒,而且可能會有bed bugs床上小蟲。他們會很難清理。
  • (*2)mixed dorm就是不分性別的通鋪。
  • (*3)laptop就是美國筆記型電腦的通稱。這裡一般人不叫筆記型電腦notebook。我當時旅行的筆電就是2003年的DELL學生筆電,連軟碟機都還有的那種,整個就是鏗鏘有力的3公斤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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