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香與取經 — 留美學藝的一些觀點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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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王士樵( 國立聯合大學助理教授)
(轉載自美育雜誌)

二、學什麼?

美術的主修領域一般分有:創作、美術史與美術教育三大類。此三類在全美各地的研究所數量,根據調查約是:美術創作,二百三十五所(CAA, 1995; Wang, 2001);美術史,一百三十八所(CAA, 1995);以及美術教育,一百二十四所(Anderson, Eisner, & McRorie, 1998)。

另外有藝術批評、藝術治療、藝術管理……等專業主修,依學校特性歸屬於上述三類或是其他特性接近的系院。美國的藝術科系為了適應大學的學術格局,將主修領域分得非常專業且有完整的課程,以便與其他科系平起平坐。譬如,在我國美術系的西畫組可以涵蓋一切與西方美術有關的課程,在美國任何一個基本規模的美術系,至少會提供素描、繪畫、雕塑、陶藝與版畫等五種主修(Wang, 2001, p. 86),如果學校有更多元的專業師資,便會規劃更多的主修領域;學生通常在研究所入學時,就明確鎖定自己將專攻的領域,課程輔導老師(advisor)也會根據個別學生的需求,建議修課的順序與內容。

美國的研究所全是申請入學,其遴選學生的主要依據是「作品集」— 展現申請人學習意志與學術實力的檔案夾。若作品集脫穎而出,評選委員會進一步詳讀推薦信或與申請人通話,甚至安排面談,以確保申請人與本系是否有共識,也就是試探彼此是否「來電(connected)」。外國學生在入學前很難有面談機會,完全靠作品集的水準代言。

在學位授予方面,由於美國沒有一個統一標準,其學位名稱與修業內容差異極大,即使具有相當公信力的大學美術聯盟(College Art Association, CAA)或NASAD等組織,也只能提供大原則的規範。就學位的「學力」衡量,可區分為:

1. 學分型碩士學位:修畢學分(一至二年,30-36個學期學分或45個學季學分),通過檢定,即得學位。例如:藝術碩士(M.A. — Master of Arts,主修創作);美術教育碩士(有M.A.; M.S. — Master of Science;M.Ed. — Master of Education,以取得教師資格為主)。

2. 研究型碩士學位:除了有前項的修業規定之外,還要提論文並通過口試,這類學程通常會有博士班課程供作升學發展。例如:美術史、美術教育或其他藝術學科領域所提供的碩士學程,其學位名稱與前項類似。

3. 美術創作碩士(M.F.A. — Master of Fine Arts):是美國大學界授予創作類的最終或最高學位(terminal degree),其畢業學分數大約是一般碩士學位的兩倍,相當於博士班學程,要求的學、術科課程有一定的比重,其目的在培養「專家級」的創作者。取得 M.F.A.的新鮮人在應徵大學教職時,與博士同級,能以助理教授資格受聘。M.F.A.學位成為公認的最高學位乃源於一九五九年的「中西區大學美術會議 (Midwest College Art Conference)」,當時有精彩的學術定位辯論,最後基於美術創作的技術取向特質,選擇了這個學位名稱,一直沿用到今日(Wang, 2001, pp. 27-30)。

4. 博士學位:分有哲學博士(Ph.D. — Doctor of Philosophy)以及教育博士(Ed.D. — Doctor of Education)。這兩種學位都有份量可觀的研究法、理論及主修領域等課程,最大的不同在於博士論文的寫作形式與鑽研的議題 — Ed.D.是教育類的專屬學位,研究範圍著重在教育的實務與應用層面;Ph.D.研究的範圍著重在提出新的觀念(觀點)或新的發現(發明),簡言之,取得哲學博士就要成一家之言。最近幾年,有少數學校開設以跨領域為主的「藝術博士」課程,體制尚未成熟,目前仍無法評估其定位。 (待續)

[註]文章裡提到MCAC(Midwest College Art Conference中西區大學美術會議)1959年關於MFA的辯論(Has the M.F.A. Outlived It’s Usefulness as A Terminal Degree?) , 這裡有一點英文的相關資料

source link: 留美雙週報第84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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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Comments

  1. 請問現在台灣教育部的美術創作碩士(M.F.A. — Master of Fine Arts)在應徵大學師資時的認定仍舊與博士同級嗎?能以助理教授資格受聘是確定的嗎?

    taos
  2. 據我所知,目前 MFA 被認定為碩士,只能從講師做起。有聽說藝術大學中聘僱的情形會好些,但不確定,我也很想知道….

    koikukan
  3. 希望有誰確定這個部份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
    如果教育部的認定是跟一般碩士一樣的話
    那誰還願意多花一倍的時間去修M.F.A呀 ?
    這也難怪一堆人跑去英國讀呢~

    taos
  4. 直接看法規最清楚了~

    目前國內專科以上學校之助理教授任聘資格,依據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十六條之一第二款:
    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,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、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專門著作者。

    所以其實拿MFA學位還是”有可能”以助理教授應聘的,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應徵,如果沒有的話就只能以講師資格應聘。不過現在只有碩士學歷要應徵國立大學教職其實還蠻困難的,很多國立大學(尤其是研究型大學)都希望能提升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位的比例,傾向不聘用只有碩士學位的,儘管是創作領域師資。

    另外,去英國的應該還是比去美國的少;其他領域的在英國唸不是也都比較快?但選擇去美國唸的還是最多,看來修業年限並非大家的首要考量,其實我也不清楚確實的原因,不過可以討論看看這種現象,挺有趣的,呵呵。

    Oscar
  5. 美國MFA 大多修業3年,也有學校只修2年。很多人去英國唸書,是因為英國碩士學位只需修課1年。 實際上學費跟生活費大都比美國高,但因為修業時間短,所以經費上省一點。但近年來英國很多大學因想增加經濟收入,降低門檻大舉開收國際學生,但1年時間實在太短,學位品質降低,在國際上教育形象已經受損。具我多方打聽的結果,英國的碩士學歷因為以上種種原因,除非拿的是頂級名校(牛津劍橋或皇家藝院)的學位,在台灣,日本,中國等地區的確不如美國學歷吃香。 另一點是目前全世界高等教育依舊以美國馬首是瞻,在世界各國校友眾多,影響力比較大。(說實話,我依舊覺得加拿大的教育水準比較好,這是我個人的偏好)

    koikukan
  6. 所以教育部算是保留模擬兩可的空間囉^^”
    真是傻眼ㄝ…

    台北藝術大學的科技藝術研究所原本也是限定至少三年
    後來改成兩年 , 不過要修的學分一個都沒少(差不多60個學分)

    tao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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